刊登在大纪元2015年5月15日及Lawyers.com的移民法律问答
问答 1. 2. 3. 4.
问答 1.
可否取消移送出境令
问:我已经在美国7年了,从2007年到2010年期间在学校上学。4年前开始工作、报税。无犯罪记录,有著清晰的背景和良好的借贷记录,但在2014年8月20日我在家中被国安局拘捕,无需保释当天就释放了。我在等待法院上庭通知信。我想知道:我是否能够取消对我的移送出境令?或者延长3个月再上庭,因为我交往了4年的美国公民女友,正在办理离婚的最后阶段,一旦她离婚完成,将与我结婚。
李律师:
你或者你的律师可以尝试与国安局移民执法ICE部门联系,要求不上庭,而由其检察官执行自主审理权。万一这个方式做不到,请注意现在全国移民法庭案件积压严重, 安排上庭需要时间。此外,如果你的听证时间被安排的很近,你或你的律师可以让移民法官了解你现在的情况,在没有其他不利的因素下,法官和ICE律师通常都会同意延长你上庭的时间,让你的女朋友有时间理顺她的关系,与你结婚,并为你提出申请。
问答 2.
申请公民期间能否在国外工作
问:我是1989年获得的绿卡,现在想要申请公民,在申请期间我能去加拿大工作么?
李律师:
申请公民是以当事人成为公民时想要居住在美国为前提的。也就是说,除非有极坏的理由让人认为,你成为公民后不想留在美国,你可以在等待公民身份批准的期间在加拿大工作。
问答 3.
是否需要豁免签证
问:我从2000年8月到2004年10月期间一直非法滞留在美国。我是用旅游签证合法入境的,但是有一些情况让我不得不留在美国。我按时交税,也从来没有违法行为。我是主动离美去加拿大的。我的伴侣在过境的时候,被海关查问我儿子的国籍问题,我的儿子是在美国出生的。之后就出现了问题,我们被要求出示豁免签证才可入境,也都获得了批准。我们成为加拿大公民已7年,我最后的豁免签证,再过几天就过期了。我的问题是,2014年10月以后,我还需要申请豁免签证么?还是我可以用加拿大护照直接入境?我希望知道如何避免被拦在边境。
李律师:
非法滞留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惩罚是10年不得入境,如果你在2014年10月的时候已经满足了10年的要求,你就不需要申请豁免签证而可以直接入境。当然,你要带上你已经在美国境外居住10年的证明,任何在美国境内的时间都不能计算在这10年的期限里。
问答 4.
我妻子可以工作么
问:我于6月份和妻子结婚,她是持旅游签证。我们希望想买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,但是我的收入不够。我想为妻子填写I-90表格为她申请工作许可,或者我必须为她填写I-485表格她才能工作?
李律师:
你可能对I-90绿卡更新表格与I-485调整为永久居民身份表格有些混淆。我假定你是美国公民,你妻子可以基于和你的婚姻关系而调整身份。如果她要工作,就必须在递交申请调整身份的I-485表格的时候,同时递交I-765表格申请工作许可,她可能会在90天之内得到工作许可证。移民过程的一部分是,你必须为她的移民提供经济担保,填写I-864经济担保表格。如果根据联邦政府的贫困线准则,你没有足够的资金做担保的话,你可以找一个联合担保人与你共同为她担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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